2015年12月6日 星期日

我不懂同志

對同志是一層透過迷霧的懵懂了解,但是真的想一想還真的很納悶。

同志應該是對同性有生理上的興趣,說白一點講就是對「屁眼」這東西有興趣,也就是對另一性的性器官沒有興趣是嗎?如果生理上可以這樣解釋,那真的無從了解起,只能從基因上來分析嗎?

如果從心理上想的話,情況就可能比較不一樣而且多變。譬如說為什麼還是一男一女的結構?不是同性相吸嗎,為什麼其中還是「男女有別」,那就不叫同性戀囉,只是把另一方當成女性或者男性。

其實我還蠻想看或者認識真正的男男戀或女女戀的,而不是性別錯置的結合。如果是性別錯置或者變性人這一部分是不是不該跟同性戀放在一起討論,因為只要把認同的性別矯正過來以後,不是就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尋找伴侶了嗎?
譬如說我覺得我是女生,那我愛的是男生,所以基本上還是男女互相吸引的範圍,就不是同性戀啦。

尤其女同的情況更是複雜我覺得,如果有女同把另一半當成男生來愛,另一半扮起男性的角色,那也不是同性戀,是異性戀,我想。

讓我最無法了解的是,有人變性為女性(切掉老二)以後自持是女同志的身分。變性的目的是為了要成為女人,但性傾向還是女性!什麼!吸引他的還是女性?!這是什麼邏輯呀!如果真有女女戀,或把另一半扭曲成男性的來愛的情況來說,跟自己去割掉老二這件事真的可以連在一起嗎?

喜歡對方作男性打扮的女同志會去選擇一個去掉所有男性特徵的女同嗎?
或者真有女女戀,會喜歡一個矯正過後的身體嗎?
或者性別錯置的愛,也會喜愛一個極力女性化與自己相同的另一半嗎?

有時候我想是不是人的可塑性很高,愛情隨人發展其實可以不管男女,性慾無論如可都可以滿足,剩下的只是世人的眼光與道德觀感。我雖不瞭解同志,但我絕對支持多元成家,法律上的權力無論如何人人平等,不應該以任何其他的理由剝奪,除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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